根据剧院建筑的使用性质及观众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剧三类。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照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一、剧院音频系统的要求及特点
1.扩声特性指标要求越来越高:音质好、响度大、动态宽、均匀度好。
2.使用功能越来越多:综合性+专长、专长+综合性、单一功能剧场非常少。
3.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主控设备备份及全通道备份。
4.大都要兼顾自用及出租的需要:便利性、易于操作性。
5.先进性的体现:部分或整体的数字化、网络化。
6 对舞台及演员听觉效果的重视。
二、剧院音频系统的设计要点
1. 扩声特性指标:
任何扩声系统都应该以最终的还音效果为主要目的。虽然目前有关的扩声特性测量方法及声学指标还不能完全体现最终听觉效果的好坏,但其仍然是判断一个扩声系统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
针对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测量方法、声学特性指标等国家及行业标准根据技术及需求的不断发展,经历了一定的演变:
《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GYJ25-86)
《演出场所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WH/T18-2003)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 2006)
《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GYJ25-86)音乐壹级:
最大声压级(空场稳态准峰值声压级): 100-630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3dB
传输频率特性:以100-63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范围内允许≤±4dB;50-100Hz和6300-10000Hz的允许范围详见具体文件之图。
传声增益: 100-6300Hz的平均值≥-4dB(戏剧演出), ≥-8dB(音乐演出)
声场不均匀度: 100Hz:≤10dB1000Hz和6300Hz: ≤8dB
总噪声级:≤NR25
《演出场所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WH/T18-2003)音乐及歌剧室内壹级:音乐及歌剧室内壹级
• 最大声压级(空场稳态准峰值声压级): 80-8000KHz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9dB 范围内平均声压级≥109dB
• 传输频率特性:以80-8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范围内允许≤±4dB;40-80Hz和8000-16000Hz 此频带范围内允许≤±4dB;40 80Hz和8000 16000Hz的允许范围为+4~-12 dB(详见具体文件之图)
• 传声增益: 80-8000Hz的平均值≥-6dB 传声增益:
• 声场不均匀度: 80Hz:≤10dB;500Hz、1000Hz、 2000Hz 4000Hz和8000Hz:≤6dB;16000Hz:≤8dB
• 总噪声级:≤NR25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文艺演出类壹级:类壹级
• 最大声压级(空场稳态准峰值声压级):额定通带内 ≥106dB ≥106dB
• 传输频率特性:以80-8000Hz的平均声压级为0dB,在此频带范围内允许≤±4dB;40-80Hz和8000-16000Hz的允许范围为+4~-10 dB(详见具体文件之图)
• 传声增益: 80-8000Hz的平均值≥-8dB 传声增益:
• 声场不均匀度: 100Hz≤10dB;1000Hz≤6dB; 8000Hz≤8dB
• 总噪声级:≤NR25
对音频系统的扩声特性指标应正确理解。
• “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是必要但非充分的。是技术层面对扩声系统不完全的要求,而不是舞台演出艺术对扩声系统的要求。剧院音频系统的设计应实现音频工程技术与声音艺术美学的对接。
• 自然声与电声的关系,专业性古典类演出,应以自然声为主,电声为辅。
• 对达到相关的扩声特性指标要有足够的重视度,严格的实际测量会出现很多问题。
2 通常的声场覆盖方式:
2.1 观众席扬声器:
声桥扬声器:原则上覆盖所有观众席。通常采用左中右三组布局方式,以满足SIS(Space Image System)的需要。
台框两侧扬声器:原则上覆盖所有观众席。并拉低声桥上扬声器的声像位置。
台唇扬声器:针对观众席前排对观众席前排(1~3排)中央区域进行补声,区域进行补声,并拉低声像位置。声压级不能过小
补声扬声器:
通常针对上层观众席对下层观众席的遮挡部分及主扬声器覆盖较差的两侧观众席区域。
效果声:侧环绕、后环绕、天空效果。注意与主扬声器系统在声压级及覆盖角方面的匹配。
舞台效果声:配合演出剧目需要、体现舞台场景的效果。需较大声压级和较窄的指向角,以便从舞台内部重放效果至观众席。
2.2 舞台扬声器:
主监听:SIDE FILL扬声器为舞台主监听固定安装在假台口两侧。
侧舞台及后舞台:根据需要配置,通常为固定安装。
流动监听:根据需要流动摆放,建议多设几个通道,且需注意指向角的配置。
耳机返送系统:通常为1对多,频点可调。造价相对较贵,用于主要演员。
特别注意事项:针对扬声器的调音台信号饲送以及功率放大器输入信号分配。